只要医、护、技人能穿白大褂,其他行政、后勤人员的服装和色彩有必要有所差异,便于患者辨认;医护人员长发飘飘、花枝招展或留长指甲不许上岗。昨日,市卫生局对全市医务人员执业着装和外表作出具体规则,着重医务人员要着装有序、标准执业。
标准医务人员着装和外表,是本市医院管理年活动中推出的行动之一。长期以来,医院的作业人员都穿白大褂已成常规,对患者而言,见到“白大褂”就认为是“大夫”,但很可能这位“大夫”是其他作业人员,底子没办法回答患者的问题。对此,市卫生局在医务人员着装上作出了4项规则:医务人员必定按执业需求一致着装,医、护、技人员与行政、后勤人员的服装或色彩应有差异;着作业装应坚持整齐,不得有缺扣、破损,洗后须烫平坦;夏日男性医务人员不得穿短裤,女人如内着短裙(裤)其长度不得超出作业装;作业期间不得穿鞋托及与岗位无关的拖鞋,不得赤脚穿凉鞋,护理要穿白色或肉色袜。
男性医务人员“三不得” 不得留长发,保存自然色或黑色;不得留胡须;不得佩带与工作不相符的夸张性饰品。
女人医务人员“五不许” 不允许烫乱妆(发),不允许花枝招展,不允许佩带装饰性耳环、手链、手镯及脚链;不许留长指甲及涂改有色指甲油;不许露出纹身及皮肤张贴彩绘。 (记者侯金梅 通讯员杨洪利)